根据《河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农村饮水安全管理责任体系的通知》精神要求,现将我县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公示如下:
一、地方人民政府主体责任
责 任 人:耿云飞
职 务:吴桥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联系电话:7341011
二、水行政主管部门行业监管责任
责 任 人:任惠明
职 务:吴桥县水务局局长
联系电话:7341061
监督电话:7341061
监督邮箱:wqswjgy@126.com
三、供水单位运行管理责任
责 任 人:牛书新
职 务:吴桥县地表水厂负责人
联系电话:13001485302
吴桥县水务局
2025年3月3日
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吴桥县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317-734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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