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桥县荣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0601296724U):
我局对你单位做出《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适用)》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2号、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3号、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4号,执行人员经对你单位注册地(经营地)进行实地检查,由于你单位失联,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62号)第106条规定,现将下列文书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之日起满30日,即视为送达。
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
二零二六年四月八日
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2号
吴桥县荣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0601296724U):
本机关于2025年8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通〔2025〕452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应缴纳税款(大写)壹拾伍万贰仟肆佰零叁元叁角贰分(¥152403.32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上述税款和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张洪庆
联系电话:03177369466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一号吴桥县税务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张洪庆,武子通(冀税征130928190059 冀税征130928190057)
二O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3号
吴桥县荣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0601296724U):
本机关于2025年4月23日向你(单位)送达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通〔2025〕241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应缴纳税款(大写)贰佰陆拾伍元贰角伍分(¥265.25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上述税款和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张洪庆
联系电话:03177349466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一号吴桥县税务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张洪庆,武子通(冀税征130928190059冀税征130928190057)
二O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二税务分局
催 告 书
(行政强制执行适用)
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强催〔2026〕4号
吴桥县荣泰木业股份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130900601296724U):
本机关于2025年3月18日向你(单位)送达冀沧吴桥税第二分局通〔2025〕177号《税务事项通知书》(限期缴纳税款通知),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本机关作出的行政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四条、第三十五条(第四十五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催告,请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履行下列义务:
你(单位)2025年03月01日至2025年09月30日应缴纳税款(大写)柒万肆仟捌佰肆拾壹元陆角陆分(¥74841.66元),并从税款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或解缴之日止,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请到国家税务总局吴桥县税务局第一税务分局缴纳上述税款和滞纳金。
逾期仍未履行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强制执行。
你(单位)在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请你(单位)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三日内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不陈述、申辩的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联系人:张洪庆
联系电话:03177369466
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一号吴桥县税务局
执法人员(检查证号):张洪庆,武子通(冀税征130928190059冀税征130928190057)
吴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址:吴桥县府前路1号 联系方式:0317-7341011
冀ICP备13005495号-1 网站标识码:1309280005 公安备案号 13092802000113
中文域名:吴桥县人民政府.政务 冀ICP备13005495号-2
推荐使用1440*900或以上分辨率,并使用IE9.0或以上版本浏览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