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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桥县统计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发布日期:2024-03-07   来源:

统执法字﹝2024﹞4

吴桥县统计局

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为加强统计执法监督,巩固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水平,不断提高监管效能,确保源头统计数据质量。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省统计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制定2024年度统计执法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一、抽查内容

严格按照《吴桥县统计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2022年版)》的内容开展统计执法“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二、抽查频次、比例和时间

全年计划开展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3次。执法检查的统计调查单位数量,根据需要确定抽查比例。根据各专业报表时限和工作实际拟于1031日前完成。

三、检查名单抽取及派发

(一)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以各专业提供的市场主体名录库为总样本框,综合运用企业信用风险分级结果,采取系统随机抽取的方式,从市场主体名录库中确定被检查对象。

(二)通过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从执法人员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执法检查人员。

(三)被检查对象和检查人员确定后,由河北省双随机监管工作平台随机匹配,生成一户企业一份《双随机抽查联合检查记录表》,并派发到执法检查人员。

统计局根据被检查单位和执法人员的抽取情况,组建“双随机、一公开”统计执法检查组,严格按照《统计执法监督检查办法》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开展检查工作。

四、检查结果的运用

(一)随机抽查中发现的统计违法行为,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立案查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河北省统计行政裁量权基准》等进行行政处罚。

(二)需要对有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的,按照《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办法》提出处分处理建议,移送有关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

(三)对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严重失信企业信用管理办法》规定的失信企业,在相应公示平台上予以公示。

(四)按照《沧州市统计局行政执法公示办法》规定,及时对执法检查和行政处罚信息进行公示。

附件:吴桥县统计局2024年拟发起的部门联合抽查工作计划

 吴桥县统计局      

2024年31    


附件

吴桥县统计局2024年度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内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科室

联合科室

抽查时间

2024001

2024吴桥县统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001

001号

2024吴桥县统计局内部联合随机抽查

定向

2%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2023430日前入统的企业

政策法规

工业股、服务业股、贸易股、劳资股、能源股、投资股

20234月至6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注:1.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随机抽查+序号。抽查任务名称以实施方案为准。

2.市以下为定向抽查。抽时间必须填写到月份。

部门联合随机抽查工作计划

抽查计划编号

抽查计划名称

抽查任务编号

抽查任务

名称

抽查

类型

抽查

比例

抽查

事项

抽查对象

范围

发起部门

联合部门

抽查时间

2024001

2024统计局部门联合抽查001

001

2024年吴桥县统计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1

定向

20%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2023630日前入统的企业

县统计局

县市场局   

20236月至8

2024002

2024统计局部门联合抽查002

002

2024年吴桥县统计局跨部门联合随机抽查002

定向

20%

对调查对象贯彻执行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及统计制度情况检查

2023831日前入统的企业

县统计局

县市场局 县发改局

20238月至10

上述为示例,请参照填写。

备注:抽查计划名称为:年度+行政区划+部门联合抽查+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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